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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闽粤桂琼户口迁移“跨省通办”试点工作的通知

2021-06-30 09:30     来源:自治区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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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闽粤桂琼户口迁移“跨省通办”

试点工作的通知

南宁、柳州、桂林、梧州、防城港、玉林市公安局人口(户政)管理支队(科):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精神,根据公安部“跨省通办”试点方案的工作要求,我区作为闽粤桂琼户口迁移“跨省通办”的试点省份。为进一步做好户口迁移“跨省通办”工作,经总队研究,由南宁、柳州、桂林、梧州、防城港、玉林市作为我区户口迁移“跨省通办”的试点城市。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闽粤桂琼户口迁移“跨省通办”工作是国务院和公安部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我区作为试点省份之一,进一步深化我区户籍管理“放管服”改革提升户政服务便利化水平有着重大意义。试点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试点工作按照公安部部署的时间节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

二、统筹协调,加强沟通协作。鉴于户口迁移“跨省通办”试点工作还在测试运行阶段,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和工作机制还在不断完善,各试点城市要建立户口迁移“跨省通办”市、县、派出所三级联络机制,每一级均要落实专门负责人员,负责日常的业务和技术对接工作。同时,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与外省试点单位积极沟通协作,快速处理业务办理中出现的问题。

三、加强培训,精心组织实施。自治区公安厅针对户政业务“跨省通办”专门开发了新的系统模块,试点单位要加强对基层户籍民警的业务培训,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户籍窗口全体民警接受培训,尽快熟悉业务精通办理流程,更好地服务群众,提高服务效能和水平。

附件:闽粤桂琼户口迁移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

                     20216月24日

关于做好闽粤桂琼户口迁移“跨省通办”试点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闽粤桂琼户口迁移“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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