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主要设有纪委、办公室、政治工作、警务督察、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边防、刑事侦查、出入境管理、警卫、宣传、网络安全管理、预审监管、交通管理、法制、警务保障、禁毒、科技信息、警务航空、审计等机构,分别承担有关业务工作。铁道、民航、森林公安机关和南宁海关缉私局列入自治区公安厅序列,受主管部门和自治区公安厅双重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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