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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10宗罪32起违法犯罪事实,巫江林、巫江华等42人涉黑案开庭审理

2020-09-20 15:45     来源:南宁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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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10宗罪32起违法犯罪事实,巫江林、巫江华等42人涉黑案开庭审理

9月20日上午,由隆安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巫江林、巫江华、巫江学等42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赌场等10个罪名共32起违法犯罪事实一案在隆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被告人巫江林、巫江学、巫江华通过开设赌场、高利放贷的方式,召集家族成员、笼络控制社会闲散人员,逐步建立以巫江林、巫江华、巫江学为首,由马山籍人员组成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常年在马山县金钗镇及周边地区活动,以开设赌场抽头渔利、在赌场内高利放贷为主要经济来源。2005年至2019年间,该组织通过实施开设赌场、非法高利放贷、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和其他经济活动,非法获取经济利益6250万元。该组织攫取巨额经济利益修建豪宅,购置房产、商铺,购置豪车,为成员发放工资、安排用餐,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受伤的成员提供医药费和奖励,并出资帮助因涉嫌犯罪被抓获的组织成员进行刑事赔偿和解以摆平事端等,以此豢养组织成员。此外还腐蚀、拉拢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寻求非法保护。

      该组织共实施犯罪事实达32起,案件卷宗达400多卷。该组织的行为严重干扰和破坏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影响,已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依法应追究巫江林、巫江华、巫江学等42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庭审首日,50名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隆安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部分被告人亲属等旁听庭审。因该案被告人数众多、案情复杂、社会影响重大,庭审预计持续10天,目前案件正在有序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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