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上午,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刘某旺等21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一案。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本次庭审全程通过远程网络视频庭审形式进行,被羁押的21名被告人在羁押场所出庭受审。
北海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自2005年以来,被告人刘某旺,纠集多人从合浦县公馆镇到合浦县城发展,大肆招揽宗族成员、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等进入组织。该涉黑组织长期盘踞在合浦县城开设赌场,使用暴力手段打击竞争对手,2007年至2010年间,刘某旺等人组织其手下“马仔”多次在公共场所持械将多名竞争对手打伤,将一名竞争对手打死,通过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对合浦县城地下赌博行业形成非法控制。此外,该组织还通过暴力、威胁和其他手段,实施了十多起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并通过开设赌场、敲诈勒索、放高利贷等违法犯罪活动敛财,壮大经济实力,还分别经营足浴城、酒庄、娱乐场所等经济实体攫取巨额经济利益,非法聚敛钱财达400万元以上。2010年至2017年,该涉黑组织逐步将组织势力发展到北海市,截止到案发,该组织成员已超过70人,有明确的层级和职责分工。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某旺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社会生活秩序和经济秩序。刘某旺作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应对该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担刑事责任。对其余的陈某杰等20名被告人,应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相关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法庭围绕案件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因本案涉案人数多、案情疑难复杂,本次开庭审理时间预计将持续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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