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公安机关侦办“4.10”专案的进展情况。2019年4月,在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的重点督办下,在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下,自治区公安厅成立了专案组,组织南宁市和部分市的精干警力,采取有力措施,打掉了以张明、李丰、李军为首的重大涉黑恶犯罪集团。为了彻查该犯罪组织,依法严惩黑恶犯罪,自治区公安厅发布悬赏缉捕和征集犯罪线索的通告,对在逃主要犯罪嫌疑人李龙悬赏30万元人民币。自治区公安厅号召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以张明、李丰、李军为首的涉黑恶犯罪集团的违法犯罪事实,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自治区公安厅将对提供重要线索做出重要贡献的给予重奖,对举报人身份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同时,正告该犯罪集团未归案成员,认清形势,主动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凡包庇、窝藏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通风报信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通报如下:
近年来,张明、李丰、李军以博白籍人员为主,吸收部分外地人员,纠集部分涉毒涉赌及社会闲散人员,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通过在南宁、博白等地开设赌场、高利放贷等非法手段获取大量资金。张明、李丰、李军犯罪集团逐步发展壮大,演变成了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形成了以宗亲为主要成员的涉黑恶犯罪集团,该组织涉足娱乐场所、房地产建筑等行业。现已查明:张明、李丰、李军犯罪集团盘踞南宁、博白等地,先后实施了抢劫、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开设赌场、虚假诉讼、诈骗等违法犯罪案件40多起,为非作歹,欺压百姓,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在社会上产生了恶劣影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共抓获张明、李丰、李军为首的涉黑恶犯罪集团成员80余名,查封冻结涉案资产15亿多元。
该重大涉黑恶犯罪集团涉及的几起案件:
(一)抢劫致人死亡案
2009年2月,在犯罪嫌疑人李军的指使下,犯罪嫌疑人曹某、戴某等人在南宁市江南区一赌场收取保护费未果。次日,李军便召集犯罪嫌疑人李某峰、李某明、庞某林和被告人刘某、李某锐等人,携带枪支、砍刀等到达该赌场,发现赌场人员已散无法实施打砸和报复后,即对赌场旁的麻将馆进行打砸,殴打在场人员,致被害人黎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同时抢走被害人李某和张某的现金8000元和手机等物。
(二)寻衅滋事案
2009年1月,彭某等人与犯罪嫌疑人张明在南宁市某餐馆因纠纷引起打斗,张明遂指使犯罪嫌疑人黄某查找彭某等人,同时联系犯罪嫌疑人李军纠集了上百名博白籍人员赶到南宁市某酒店聚集围堵彭某等人,在社会上造成重大影响。
(三)敲诈勒索案
2009年至2018年6月,犯罪嫌疑人李军指使犯罪嫌疑人李某明、孙某、吴某钓、吴某宁、李某峰等人以看场为由,向南宁市青秀区数家娱乐场所及其附近出租车、烟摊等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或“安保费用”。从2015年11月至2018年6月,该组织收取了“保护费”或“安保费用”近100万元。
(四)套路贷案件
2010年12月,被害人苏某向犯罪嫌疑人张明借款5150万元,被收取“砍头息”后,实际到账3500万元。之后张明便以罚息、利滚利、利息变本金为名虚构债权,并由犯罪嫌疑人李军纠集人员对苏某进行暴力追债。2013年底,张明将苏某带至南宁市某茶庄,经犯罪嫌疑人李丰对苏某进行恐吓、威胁后,苏某因恐惧李丰等人的势力被迫向李丰支付了“保护费”20万元,并与张明签订了1.63亿元的债务协议。苏某累计向张明借款9600万元,在还款1.59亿元后,还被迫将其价值1.9亿元的数十套联排别墅过户到张明及其指定的其他人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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