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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警方通报6起典型案例

2019-05-22 11:23     来源:公安厅扫黑办     作者:公安厅扫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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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8日,自治区公安厅召开“亮剑•2019”扫黑除恶集中打击收网行动新闻发布会,通报4月份以来全区公安机关开展的两次扫黑除恶集中打击收网行动的情况,同时公布近期侦破的6起典型案例。

贵港打掉以韦某阳为首的恶势力团伙

      贵港市公安局在侦办许红兵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发现与许红兵团伙聚众斗殴的另一方为覃塘区山北籍韦某阳等人,该局一直将韦某阳团伙列为重点排查对象。经过长时间的侦查经营,掌握了该团伙犯罪的确凿证据。


    4月12日,在市局主要领导的直接指挥下,贵港市公安局出动警力190多人,对韦某阳团伙实施统一收网,分别在贵港、来宾、南宁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14人。韦某阳等人落网后,先后有多名群众检举揭发该团伙涉嫌犯罪的线索。4月28日,贵港市公安局对举报人兑现奖金40000元。经查,该团伙在覃塘、东龙辖区、山北辖区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案件,导致多人轻微伤。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深挖中。


河池打掉以苏某宝为首的涉黑恶团伙

      近期,河池市公安局组织警力对都安县苏某宝涉黑恶犯罪团伙实施统一抓捕。行动中共抓获涉案人员42人,其中刑事拘留35人,扣押涉案现金53万余元、涉案车辆1辆及书证11册。经查,潘某德、潘某文等人将村民唐某的鱼塘破坏后,强行将鱼塘收归大队集体,并转卖给苏某宝。其中,凡参与破坏的人员事后都得500至1000元不等的报酬(旁观的得500元,动手破坏和维护现场的得1000元)。


    从2009年到2010年期间,苏某宝团伙采取同样的手段(由苏某宝出资给各队的队长或“村民代表”,由各队的队长或“村民代表”将村民的鱼塘和田地进行破坏强行收归集体后转卖给苏某宝)在巴谭社区那腊、六团、大巴独、下献、百仁等队购买了数百亩的土地,涉嫌寻衅滋事、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等案件共14起。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南宁摧毁一条跨国航空运毒通道

      4月30日,南宁市公安局禁毒支队联合青秀公安分局,在自治区公安厅机场公安局的大力配合下,在吴圩国际机场成功破获一起特大跨国运输毒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缴获毒品“K粉”5.0032公斤,成功斩断一条企图利用南宁市作为中转地的跨国运输毒品通道。


    近期,南宁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根据全国禁毒“两打两控”和“净边”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加大堵源截流力度。4月30日,禁毒支队获得一条重要线索,当日中午即将从境外东南亚某国乘坐东方航空公司航班抵达南宁的乘客中,可能有人携带大量毒品。为防止这批境外毒品利用南宁市作为中转地向其它地区流失,禁毒支队迅速进行研判分析,初步确定了2名嫌疑人;同时,在机场公安局的大力配合下展开布控。当日下午14时许,办案民警成功抓获2名从境外乘航班抵达南宁的中国籍嫌疑人,当场缴获2人托运的黑色行李箱3个,在行李箱夹层中查获“K粉”5.0032公斤。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南宁对两起特大传销案件集中收网

       2019年5月5日凌晨,根据自治区公安厅关于开展“亮剑·2019”扫黑除恶2号集中打击收网行动的部署,南宁市公安局调集经侦、技侦、情报、网安等警种及邕宁、良庆等公安分局共550多名警力合成作战,发起新一波次打击行动,以雷霆之势对“1105”、“19.320”两起特大传销案件开展统一收网,成功摧毁了3个盘踞在南宁的聚集型传销团伙。


  在此次行动中,南宁市公安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多警联动,精确打击,成效显著,共抓获传销人员191名(其中骨干人员92人),查扣涉案小汽车11辆,查封房产9套,冻结涉案银行账户200多个,查扣电脑、银行卡、传销账本、传销网络图等涉案物品一批。


梧州破获一起特大运输毒品案

     2019年5月4日,在自治区公安厅禁毒总队的指挥协调下,梧州市公安局组织禁毒、技术等部门及藤县公安局,在梧州市藤县境内成功破获一起特大运输毒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 2名,缴获毒品海洛因150块,重约58.38公斤。2018年4月,梧州市公安禁毒部门在侦查中发现一贩毒线索后,迅速成立专案组,对案件进行专题研判。经过一段时间的经营,专案组民警初步掌握了涉案人员的基本分工和与境内外毒贩勾结,实施跨境、跨省贩卖运输毒品的情况。


   今年4月下旬,专案组获悉了犯罪嫌疑人计划五一期间从境外购买毒品运回梧州藤县的重要线索后,迅速进行布控。5月4日凌晨,犯罪嫌疑人驾驶的运毒车辆抵达梧州市藤县某宾馆停车场附近交易时,专案组果断收网,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莫某某(男,37岁,藤县古龙镇人)和韦某某(男,35岁,藤县古龙镇人),并在涉案车辆内查获毒品海洛因150块,重约58.38公斤。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玉林快速破获一起入户抢劫案

    4月30日,玉林市公安局环东派出所接到群众李某报警称,其在玉林市玉州区家中,被人入室抢劫33万元现金。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马上赶到事发地点,同时将情况上报。据受害人李某称,30日7时许,一名男子(戴鸭舌帽、口罩、手套)手持一把40多厘米的长枪进入李某住处四楼主卧室,自称是受雇于他人而来,要30万现金。随后,李某联系其公司财务人员筹集现金30万。12时许,该男子得钱(约33万元,其中30万元是从银行取回,另有3万多元是家中保险柜的)后骑受害人家里一辆自行车离开。


  案件发生后,自治区公安厅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令刑侦总队派出工作组赶赴玉林市,会同玉林市公安机关组成专案组开展案件侦破工作。经工作,5月3日10时许,专案组在玉州区南桥菜市场内将犯罪嫌疑人唐某冲(男,48岁,广西全州县人)抓获,并在唐某冲暂住处搜出现金26万余元人民币。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唐某冲对其个人因贪财临时起意持枪入户抢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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