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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 阳朔县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廖树宙涉黑案

2023-04-18 18:10     来源:桂林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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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公开宣判
廖树宙涉黑案





本期关键词
涉黑案宣判

2023年4月18日,阳朔县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依法对被告人廖树宙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判决廖树宙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


GUI LIN ZHONG YUAN


1995年至2019年6月,陈基福(已判刑)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盘踞在东兴市,被告人廖树宙主动参加该组织,积极参与违法犯罪活动。为树立非法权威、维护非法利益,该组织实施抢劫、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强迫交易、非法持有枪支等暴力、威胁性违法犯罪行为和走私、行贿、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发票、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发票、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窝藏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通过违法犯罪行为获取的违法所得及孳息共计2.46亿元。


法院审理认为


GUI LIN ZHONG YUAN


被告人廖树宙长期参加以陈基福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并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直接听命于陈基福,长期开展走私活动,并指挥或参与实施抢劫、聚众斗殴、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在组织中起主要作用,属于积极参加者,为骨干成员。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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