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直、中直驻桂各单位、各高等院校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广西法治建设的意见》要求,充分发挥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在推进广西法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现将《关于进一步落实好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进一步落实好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依法治桂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关于进一步落实好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广西法治建设,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广西法治建设的意见》(桂发〔2015〕17号)要求,强化各级执法部门普法工作责任,提升普法工作实效性,进一步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现将方案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执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是深入实施我区“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举措,是健全完善普法教育机制的具体内容。进一步落实好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对于整合法治宣传教育资源、扩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覆盖面、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任务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充分认识进一步落实好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主动性,采取有效措施,突出抓好执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工作落实,为全面推进广西法治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重要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完善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按职责分工,在落实本部门本行业法治宣传工作的同时,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涉及本部门本行业执法内容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在履行职能、严格执法的过程中强化普法环节,不断增强管理服务对象的守法用法意识。
(二)制定工作计划。各级执法部门要制定年度法律法规宣传计划,将普法责任制纳入工作总体规划,并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抓好面向社会的涉及本部门、本行业执法内容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并将工作情况及时向同级普法办报备。
(三)健全联动机制。各级执法部门要坚持组织指导与协调相结合,强化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的指导,加强行业和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发挥职能优势,认真贯彻执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合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四)完善考评制度。将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情况纳入本部门法治建设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重要参考依据,各级执法部门要做好自查工作,各级普法依法治理机构结合普法考评工作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由考核组及时向被考核单位反馈,并提出整改要求。
四、工作要求
各市、各部门要把贯彻执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纳入2015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要内容,各级普法依法治理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执行工作责任制的指导,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加强推广交流,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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