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简体版|繁体版| 智能问答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交管业务专栏 > 常见问题

驾驶人考试

2022-08-02 17:24     来源: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1.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有什么主要变化?

 答:根据162号部令,新增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科目二考试(桩考、曲线行驶、直角转弯);删除 大中型客货车科目二 通过连续障碍、起伏路行驶项目; 调整了 大中型客货车科目三夜间考试项目,只有初次申领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需进行夜间行驶考试,其他情形由夜间行驶考试改为模拟夜间灯光使用。
需要提醒的是, 此次加重了作弊行为的处罚,对于存在替考行为的,将注销替考者的驾驶证并限制替考者三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2.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各车型对里程调整有哪些?

 答: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考试里程不少于10公里,其中初次申领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白天考试里程不少于5公里,夜间考试里程不少于3公里。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考试里程不少于3公里。不进行夜间考试的,应当进行模拟夜间灯光考试。 

3. 学员预约考试次数有什么规定?

 答:为督促驾校提高培训质量,合理利用考试资源,防止出现“以考代训”的现象,162号令规定: 一是三个科目按顺序分别预约考试,每个科目预约后可以考试一次、当场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应当重新预约考试。 二是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预约次数各不得超过五次(即:每个科目各有最多十次考试机会)。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学员需要重新从科目一开始考试。 三是科目一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没有预约次数的限制。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必须在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才能参加,考试不合格的,可以直接申请补考,之前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成绩有效。 

4. 学员预约考试的方式及其注意点?

 答: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分为三个科目,除了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第一次考试时无需预约,每个科目考试前都需要提前预约。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网页版或12123手机APP)、“12123”语音服务热线、业务窗口等多种方式预约考试。申请预约时,应提前5天以上预约(考试前第五日将停止受理), 需要提醒的是, 群众因故不能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的,应当提前至少1天取消预约(考试预约截止日期及之前可直接申请取消预约,对考试预约截止日期后申请的,需要到业务大厅窗口办理)。对没有提前按规定取消预约的视为没有参加考试,考试不合格。 

5.考试合格后什么时间可以领到驾驶证?

 答:申请人在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合格后当日内,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参加领证宣誓仪式后,车辆管理所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