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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贯彻执行《出境入境管理法》专题培训班圆满结束

2017-11-18 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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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历时两天的广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以下简称《出境入境管理法》)专题培训班在南宁圆满结束。本次培训班是近年来广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规模最大的一次培训,全区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导及相关工作业务骨干、广西区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全体人员,共200余人参加培训。全体参训人员通过集中学习、系统培训、专题座谈等形式,深刻认识了《出境入境管理法》出台的重大意义,全面学习和准确领会了《出境入境管理法》精神实质和具体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出境入境管理法》正式实施后的工作部署和具体要求,为《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贯彻执行和全区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的新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7月30日上午,培训班举行开班仪式,广西区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苏学勉政委主持,禤晓龙局长作动员讲话。禤晓龙在讲话中指出,《出境入境管法》已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对我国出境入境服务与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和完善,对于加强和改进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意义重大。对《出境入境管法》实施后的出入境管理工作,禤晓龙结合全区实际,向参训人员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深刻认识《出境入境管法》贯彻实施的重大意义。《出境入境管理法》在立法模式上实现了出入境“分散立法”向“统一立法”的转变,在立法理念上从强调管理向服务和管理并重转变,其实施对执法主体进一步提高执法专业化水平和加强“三个能力”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全区各级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和民警务必要着眼于出入境管理工作的长远发展,主动适应工作中的新变化、新要求,充分把握新法中涉及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条目的执法规程。二是抓实抓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学习培训。《出境入境管理法》有很多创新的规定,正确掌握法律条文规定,是正确贯彻执行的前提。本次培训结束后,各地要及时制定科学周密的培训计划,进行“二次培训”,并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落实,方式和内容上要注意增强实践性和时效性,做到按需施教、因材施教,为贯彻实施工作筑牢坚实基础。三是积极推进《出境入境管理法》制度建设和落实。各地在开展工作时,对上级部署、要求,既要认认真真、不打折扣地贯彻执行,又要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推进,要理顺管理机制,推进制度建设,及时建立健全符合《出境入境管理法》要求的工作流程、机制、规定等各项服务管理制度,积极创造条件逐项抓好落实。四是全力推进《出境入境管理法》执法保障。各地要在培训后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以《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贯彻实施为契机,积极争取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对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在人员培训、制度建设、机构完善、经费保障、办案场所建设等方面的重视、支持,夯实执法保障基础。
培训期间,广西区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领导、有关业务骨干分别就《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后的外管工作形势、要求及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外国人签证、停拘留业务、出入境管理部门行政案件及刑事案件的侦办工作、《广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依法独立行使处罚权执法规范(征求意见稿)》解读等方面内容对参训人员进行讲解、培训,并组织深入的学习、交流和讨论,培训效果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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