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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1-30 17: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自治区政府、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的统一部署安排,我厅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201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12条,其中概况类信息4条、政务动态信息1152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量262条,解读信息8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和重大舆情数量8次。创新政府工作报告发布解读方式,通过图解、H5(互动视频)、直播、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为公众获取我厅工作报告等政府信息提供更便捷更直观的途径。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共收到和办理依申请公开10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8宗,占80%;不予公开2宗,占20%,无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

(三)强化平台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要求,围绕 “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核心内容,切实做好门户网站规范化建设,圆满完成政务网站集约化建设任务。组织开展全区公安新媒体账号专项梳理排查,规范全区公安新媒体矩阵建设,进一步完善备案认证和日常监管制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应用水平和工作效能。

(四)监督保障方面。利用自治区层面开展的全区各类政务公开培训,找准我厅政务公开工作薄弱环节,对于存在的问题,认真剖析原因,明确责任分工,有针对性加强整改落实,提升整体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格式(包括名称)需要进一步规范;二是个别涉及业务条线的栏目,因业务性质导致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继续将政务公开作为本厅的工作重要内容,认真抓好抓落实,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进一步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三是拓展公开形式。不断增加各类主流、新兴媒体的公开宣传渠道,加大网上公开的范围,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切实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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