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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8-01-12 15:17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和规范全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4〕75号)要求,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七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网站(gat.gxzf.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宁市佛子岭路1号,邮编:530029;电话:0771-2892252)。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我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厅领导担任,厅属有关部门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由厅法制总队牵头负责全区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下发自治区公安厅《关于政务公开绩效考评工作分工的通知》、《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绩效指标填报工作的函》、《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了自治区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项操作规范等相关内容,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门户网站及有关场所向社会进行全面信息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一是通过公安厅互联网门户网站向社会全面公开相关政务信息,认真做好网站日常维护工作,及时更新信息内容,确保公开信息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二是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互联网门户网站、自治区人民政府共享平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自治区图书馆、自治区档案馆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我厅政府信息,并将纸质文件送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自治区档案局及自治区图书馆等三个信息查阅点供公开查阅。三是通过公安机关各业务部门推行警务信息公开,例如八桂警察阳关执法网、广西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电子政务平台、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等。四是通过“广西公安”微博和微信,及时公开全区公安工作有关信息,与网民进行互动交流。五是采取新闻发布会等形式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全区公安工作信息。

二、围绕中央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  (一)围绕中央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在2016年开展“两单融合”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基础上,积极开展进一步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印发了《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基本行为规范》、《公安厅本级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项操作规范》,分别在公安厅互联网门户网站及政务服务窗口更新公开。二是开展进一步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按要求从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对我厅负责的四项抽查事项(对爆破作业单位、对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网络信息安全、对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的抽查)开展认真检查,将检查结果通过我厅门户网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协同监管平台)公开发布。三是加快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工作,及时编制公安厅涉企信息归集目录,并将履职过程中产生的涉企信息归集到工商部门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于企业名下。四是完善了涉警舆情8+N每日会商研判、多点监测快速发现跟进、多方联动协同配合、工作人员联系制度以及绩效考评等机制,积极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2017年区厅要求各地处置及核查反馈的涉警舆情共192起,均已全部办结。

(二)围绕简政放权的总体要求,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新举措。一是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跨省异地换(补)领工作;二是全区推广应用机动车号牌选号新系统;三是推广应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和“交管12123”手机APP,在线提供13类100多项服务;四是全区14个设区市和22个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实现了免费采集出入境证件相片服务,35个出入境接待大厅配备了57台赴港澳旅游签注自助受理设备,实现“立等可取”。从今年7月1日起降低出入境证件收费标准,至11月底,全区共为群众节省办证费用2854万元。

(三)已在门户网站及政府信息统一平台公布2017年公安厅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和2017年公安厅部门决算情况。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对本厅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和项目认真审查,分门别类整理,对一些不符合新规定的内容和项目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自治区公安厅互联网门户网站,完善新闻发布和政府信息公开等栏目,及时公布我厅政务信息和重大舆情信息。二是通过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主动公开。我厅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采取举行新闻发布会和以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名义发通稿等形式进行,定期、不定期公布公安工作重大事项,依法满足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17年以自治区公安厅名义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我厅整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材料以及历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分送自治区档案馆、自治区图书馆、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等场所,以便群众查阅。

?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我厅在互联网门户网站上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同时按要求完成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部署的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建设并及时上传、更新政府信息。2017年我厅互联网门户网站公开公安要闻183条,工作动态1151条,通知公告43条,警方提示283条,警情通报1240条等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57条政府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2017年,我厅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7件,其中网络申请0件,信函申请7件,由厅法制总队牵头答复。其中,完全同意公开信息1件,5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内容,1件不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2017年我厅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情况。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目前,我厅在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有首席代表A岗一名,工作人员A岗一名,同时建立了B岗轮换机制。该窗口自进驻以来按标准和需要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办公用品及接待桌椅等设施。窗口人员按照公开、公平、公开、高效的原则,对厅本级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及依申请公开的单位及个人,及时优化、公开办事流程,合理压缩办理时限,始终把规范服务、便民利民、亲切服务融入接待办理的全过程。2017年我厅窗口规范办理本级行政审批事项222件,口岸出入境办理8728件,接待群众咨询2000多人次,按时办结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达到100%,无投诉现象发生。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目前,我厅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其他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厅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1起,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公安机关属于涉密部门,涉密信息比重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息公开量。二是工作机制仍需进一步健全。三是队伍建设滞后,我厅信息员队伍人数少,专职程度不高,日常事务性工作繁重复杂。

2018年,我厅将继续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公安部工作部署,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二是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确保政府信息及时有效公开;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各地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指导;四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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