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性射击场配置枪支及枪支主要零部件、弹药许可办事指南
一、基本要素
1.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营业性射击场配置枪支及枪支主要零部件、弹药许可
2.办事指南编码【11100000000013127D1000109106002】
3.对应政务服务实施清单事项名称:无
4.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八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5.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八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二十三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6.监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二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二十八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7.权力来源:法定本级行使
8.实施机关:公安部
9.实施主体:公安部
10.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
11.实施主体编码:11100000000013127D
12.审批层级:国家级
13.行使层级:国家级
14.是否由审批机关受理:否
15.受理层级:设区的市级
16.是否存在初审环节:是
17.初审层级:省级,设区的市级
二、行政许可事项类型:条件型
三、行政许可条件
1.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
(1)是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的营业性射击场;
(2)配置计划经省级公安机关审核;
(3)有专门的枪支管理人员并建立枪支管理制度;
(4)具备牢固的专用保管设施,枪支、弹药分开存放。
2.规定行政许可条件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六条 下列单位可以配置民用枪支:
(一)经省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专门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的单位、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的营业性射击场,可以配置射击运动枪支;……
(2)《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八条 ……营业性射击场配置射击运动枪支,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报国务院公安部门批准。……
(3)《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二十三条 配备、配置枪支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妥善保管枪支,确保枪支安全。
配备、配置枪支的单位,必须明确枪支管理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应当有牢固的专用保管设施,枪支、弹药应当分开存放。对交由个人使用的枪支,必须建立严格的枪支登记、交接、检查、保养等管理制度,使用完毕,及时收回。
配备、配置给个人使用的枪支,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严防被盗、被抢、丢失或者发生其他事故。
(4)公安部《关于规范民用枪支配售调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公治〔1999〕744号) ……二、民用枪支需求计划的申报、审批。
专门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的单位射击运动枪弹的年度需求计划(含进口计划),由设区的市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按属地管辖的原则,汇总配置单位的需求数量,经同级公安机关枪支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由省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报省级公安机关审核。国家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总报公安部审批。
3.受理条件
(1)内容真实,材料齐全;
(2)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四、行政许可服务对象类型与改革举措
1.服务对象类型:企业法人
2.面向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无
3.面向法人事项主题分类:其他
4.面向自然人地方特色主题分类:无
5.面向法人地方特色主题分类:无
6.是否为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否
7.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名称:无
8.涉企经营许可证件名称:无
9.改革方式:优化审批服务
10.具体改革举措
优化审批服务,探索实行网上办理。
11.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一是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坚持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
二是不断强化信用监管,建立健全从准入到退出的全过程信用监管体制,探索将违规行为记入信用记录,实行失信联合惩戒。
三是加大监管工作科技投入,推行“互联网+监管”,依托信息化等手段对有关数据进行核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
四是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五是加强监管工作协作,推动不同监管部门之间数据共享,提升监管效能。
五、申请材料
1.申请材料名称
(1)营业性射击场配置枪支申请文件(受理后须经省级公安机关审核);
(2)营业性射击场批准文件;
(3)具备符合安全标准的枪支弹药库(室、柜)有关材料。
2.规定申请材料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六条 下列单位可以配置民用枪支:
(一)经省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专门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的单位、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的营业性射击场,可以配置射击运动枪支;……
(2)《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八条 ……营业性射击场配置射击运动枪支,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报国务院公安部门批准。……
(3)《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二十三条 配备、配置枪支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妥善保管枪支,确保枪支安全。
配备、配置枪支的单位,必须明确枪支管理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应当有牢固的专用保管设施,枪支、弹药应当分开存放。对交由个人使用的枪支,必须建立严格的枪支登记、交接、检查、保养等管理制度,使用完毕,及时收回。
配备、配置给个人使用的枪支,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严防被盗、被抢、丢失或者发生其他事故。
3.材料信息
(a)
(1)申请材料名称:营业性射击场配置枪支申请文件(受理后须经省级公安机关审核)
(2)材料类型:原件
(3)材料形式:纸质和电子
(4)材料必要性:必要
(5)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6)来源渠道说明:无
(7)纸质材料份数:1
(8)纸质材料规格:A4
(9)填报须知:“填报内容应真实准确,否则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
(10)受理标准:1、内容真实准确;2、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b)
(1)申请材料名称:营业性射击场批准文件
(2)材料类型:原件
(3)材料形式:纸质和电子
(4)材料必要性:必要
(5)来源渠道:政府部门核发
(6)来源渠道说明:无
(7)纸质材料份数:1
(8)纸质材料规格:A4
(9)填报须知:“填报内容应真实准确,否则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
(10)受理标准:1、内容真实准确;2、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c)
(1)申请材料名称:具备符合安全标准的枪支弹药库(室、柜)有关材料
(2)材料类型:原件
(3)材料形式:纸质和电子
(4)材料必要性:必要
(5)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6)来源渠道说明:无
(7)纸质材料份数:1
(8)纸质材料规格:A4
(9)填报须知:“填报内容应真实准确,否则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
(10)受理标准:1、内容真实准确;2、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六、中介服务
1.有无法定中介服务事项:无
2.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无
3.设定中介服务事项的依据:无
4.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无
5.中介服务事项的收费性质:无
七、审批程序
1.办理行政许可的程序环节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审批机构受理/不予受理;
(3)审批机构审查;
(4)决定批准许可/不予批准许可。
2.规定行政许可程序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八条 ……营业性射击场配置射击运动枪支,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报国务院公安部门批准。……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 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 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七条 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后,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 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是否需要现场勘验:否
4.是否需要组织听证:否
5.是否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否
6.是否需要检验、检测、检疫:否
7.是否需要鉴定:否
8.是否需要专家评审:否
9.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否
10.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否
11.审批机关是否委托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否
八、受理和审批时限
1.承诺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2.法定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3.规定法定审批时限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4.承诺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5.办件类型:承诺件
九、收费
1.办理行政许可是否收费:否
2.收费项目的名称、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收费标准的依据:无
3.是否允许减免:否
4.允许减免的依据:无
十、行政许可证件
1.审批结果类型:批文
2.行政许可证件名称:批准文件
3.行政许可证件的有效期限:无期限
4.规定行政许可证件有效期限的依据:无
5.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否
6.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的要求:无
7.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否
8.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的要求:无
9.审批结果的有效地域范围:全国
10.规定审批结果有效地域范围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一条 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其适用范围没有地域限制的,申请人取得的行政许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十一、行政许可数量限制
1.有无行政许可数量限制:无
2.公布数量限制的方式:无
3.公布数量限制的周期:无
4.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的方式:无
5.规定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方式的依据:无
十二、行政许可后年检
1.有无年检要求:无
2.设定年检要求的依据:无
3.年检周期:无
4.年检是否要求报送材料:无
5.年检报送材料名称:无
6.年检是否收费:无
7.年检收费项目的名称、年检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年检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年检项目收费标准的依据:无
8.通过年检的证明或者标志:无
十三、行政许可后年报
1.有无年报要求:无
2.年报报送材料名称:无
3.设定年报要求的依据:无
4.年报周期:无
十四、监管主体
公安部;省级公安机关;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县级公安机关。
十五、业务办理信息
1.是否通办:否
2.通办业务模式:无
3.跨省通办事项名称:无
4.是否是35号文中的跨省通办事项:无
5.应用场景:无
6.联办机构:无
7.办理形式: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8.是否网办:否
9.网上办理深度:互联网咨询
10.网办地址:无
11.是否可在移动端办理:否
12.微信小程序办理地址:无
13.支付宝小程序办理地址:无
14.百度小程序办理地址:无
15.APP办理地址:无
16.其他办理地址:无
17.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否
18.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无
19.到办事现场次数:0
20.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无
21.服务渠道:其他
22.是否进驻政务大厅:否
23.办理地点: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核汇总后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4号)。
24.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25.咨询方式:1.咨询电话:(010)66261546
2.网上咨询地址:公安部门户网站(https://www.mps.gov.cn/)
26.监督投诉方式:1. 监督投诉电话:12389
2. 网上监督投诉地址:公安部举报中心(https://www.12389.gov.cn)
27.是否支持预约办理:是
28.是否支持网上支付:否
29.是否支持物流快递:是
30.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否
31.问题、解答
(1)问题:是否必须到公安机关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解答:否,可以通过邮寄等方式提交申请材料。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