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办公室关于印发
广西公安机关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
试点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市公安局,厅属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不断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我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9〕50号)公布的公安机关“证照分离”清单基础上,编制完善了《广西公安机关“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上报自治区公安厅优化营商环境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总队)
附件:广西公安机关“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办公室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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