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4.7) | |||||
序号 | 自治区主管部门 | 事项名称 | 实施机关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备注 |
1 | 自治区公安厅 | 公务用枪及枪支主要零部件、弹药配备许可 | 自治区公安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 |
2 | 自治区公安厅 | 公务用枪持枪许可 | 自治区公安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 |
3 | 自治区公安厅 | 民用枪支及枪支主要零部件、弹药配置许可 | 自治区公安厅;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 |
4 | 自治区公安厅 | 民用枪支持枪许可 | 自治区公安厅;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 |
5 | 自治区公安厅 | 民用枪支及枪支主要零部件、弹药配售许可 | 自治区公安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 |
6 | 自治区公安厅 | 枪支及枪支主要零部件、弹药运输许可 | 自治区公安厅;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 |
7 | 自治区公安厅 | 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及枪支主要零部件、弹药携运许可 | 自治区公安厅;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体育总局、公安部令第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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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自治区公安厅 | 营业性射击场设立许可 | 自治区公安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 |
9 | 自治区公安厅 | 弩的制造、销售、购置、进口、运输许可 | 自治区公安厅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
10 | 自治区公安厅 |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 自治区公安厅;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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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自治区公安厅 |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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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自治区公安厅 |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 | 县级公安机关 | 《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公安部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改革进一步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意见》(公治〔2017〕52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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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自治区公安厅 |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 | 县级公安机关 |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公安部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改革进一步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意见》(公治〔2017〕52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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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自治区公安厅 | 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及法定代表人变更许可 | 自治区公安厅(由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初审)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保安守护押运公司管理规定》(公通字〔2017〕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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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自治区公安厅 | 保安员证核发 | 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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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自治区公安厅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 县级公安机关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
17 | 自治区公安厅 | 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安机关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及管理〉和〈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公治〔2010〕59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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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自治区公安厅 |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 | 县级公安机关(运达地或者启运地)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关于优化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审批进一步深化烟花爆竹“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公治安明发〔2019〕2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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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自治区公安厅 |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 | 县级公安机关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
20 | 自治区公安厅 |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 | 县级公安机关(运达地)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
21 | 自治区公安厅 |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 | 自治区公安厅;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 990—2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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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自治区公安厅 | 爆破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 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GA53—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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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自治区公安厅 | 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审批 | 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
24 | 自治区公安厅 |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 | 县级公安机关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
25 | 自治区公安厅 |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许可 | 县级公安机关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
26 | 自治区公安厅 |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 | 自治区公安厅;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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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自治区公安厅 |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审批 | 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安机关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
28 | 自治区公安厅 | 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除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外) | 自治区公安厅;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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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自治区公安厅 | 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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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自治区公安厅 |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 | 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安机关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公安部令第86号) |
自治区级权限已直接下放设区的市级、县级实施 |
31 | 自治区公安厅 |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验收 | 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安机关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公安部令第86号) |
自治区级权限已直接下放设区的市级、县级实施 |
32 | 自治区公安厅 | 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登记 | 自治区公安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 | |
33 | 自治区公安厅 | 机动车登记 | 自治区公安厅(部分权限已委托设区的市级实施);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
34 | 自治区公安厅 | 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 | 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
35 | 自治区公安厅 |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 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
36 | 自治区公安厅 |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 | 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
37 | 自治区公安厅 | 校车驾驶资格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安机关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 |
38 | 自治区公安厅 | 非机动车登记 | 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
39 | 自治区公安厅 | 户口迁移审批 | 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自治区级权限已直接下放县级实施 |
40 | 自治区公安厅 | 犬类准养证核发 | 县级公安机关或者设区的市级政府指定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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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自治区公安厅 | 普通护照签发 | 自治区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受国家移民管理局委托实施);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国家移民管理局委托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 |
42 | 自治区公安厅 | 出入境通行证签发 | 自治区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受国家移民管理局委托实施);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国家移民管理局委托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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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自治区公安厅 |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 | 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县级公安机关(含指定的派出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
44 | 自治区公安厅 | 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签发 | 自治区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实施);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实施) |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 |
45 | 自治区公安厅 |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签发 | 自治区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实施);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实施) |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 |
46 | 自治区公安厅 | 港澳居民定居证明签发 | 自治区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实施) |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 |
47 | 自治区公安厅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签发 | 自治区公安厅出入境l管理局(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实施);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实施) |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 |
48 | 自治区公安厅 |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 | 自治区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实施);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实施) |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 |
49 | 自治区公安厅 | 台湾居民定居证明签发 | 自治区公安厅(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实施) |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