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公安局三门江派出所
2021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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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自治区森林公安局三门江派出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1
第四部分:自治区森林公安局三门江派出所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6
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公安局三门江派出所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公安局的派出所机构。驻地柳州市城中区桂柳路168号。其主要职责:承担三门江国有林场的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的管护,森林防火、维护林区治安秩序。
自治区森林公安局三门江派出所是自治区本级三级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派出所编制民警23人、内设领导职务:所长1人,教导员1人,副所长3人。
现有行政编制23人,在职人数21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控制人数2人。
第二部分:自治区森林公安局三门江派出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总收入671.35万元,总支出671.35万元。其中:自治区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1.35万元,同比增加133.54万元,同比增长24.83%,全部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总预算671.35万元,同比增加133.54万元,同比增长24.83%。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无其他收入项目。
2021年支出总预算671.35万元,基本支出476.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1.03%,同比增加38.49万元,增长8.78%;项目支出19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8.97%,同比增长95.05万元,增长95.58%。
基本支出476.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1.03%,同比增加38.49万元,增长8.78%。
项目支出19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8.97%,同比增长95.05万元,增长95.5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71.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6.85万元,项目支出194.5万元。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515.36万元,占支出总额76.76%。同比增长104.91万元,增长25.5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96%,同比增加11.88万元,增长17.37%。
卫生健康支出44.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56%,同比增长11万元,增长33.31%。
住房保障支出3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72%,同比增加5.75万元,增长22.16%。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71.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6.85万元,项目支出194.5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
204公共安全支出515.36万元,其中2040201行政运行(公安)支出435.24万元;204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公安)支出47万元;2040220执法办案支出27万元;2040221特别业务支出6.12万元;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27万元,其中: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6.87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27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1.13万元。
210卫生健康支出44.02万元,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0.6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2.89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53万元。
221住房保障支出31.7万元,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31.7万元。
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76.85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52.2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3.87%,同比增加35.23万元,增长11.11%。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7.8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8.41%,同比增加0.42万元,增长0.4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36.7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72%,同比增加2.84万元,增长8.37%。
2021年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9.12万元,比上年减少0.4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压减了其他“三公”经费所致。
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1.57万元,同比减少0.08万元,减少4.85%。
3.公务用车费2021年预算7.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7.55万元,同比减少0.4万元,减少5.03%。
我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2021年自治区森林公安局三门江派出所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7.81万元,较2020年预算增加0.42万元,增加0.48%,主要用于保障派出所正常运行,全部按自治区统一规定公用经费分项核定标准的基本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接待费等。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116.3万元,同比增长96.84万元,增长497.64%;集中采购预算110.28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94.82%,同比增长105.58万元,增长2246.38%;分散采购预算6.02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5.18%,同比减少8.74万元,减少59.21%。按项目类型分:货物类采购的预算金额为101.79万元,服务类采购的预算金额为14.51万元,工程类采购的预算金额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1.车辆情况:车辆编制数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实有车辆满编,2辆在编车,车辆类型是旅行越野车。
2021年部门预算无200万元以上的绩效目标的项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自治区森林公安局三门江派出所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自治区森林公安局三门江派出所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自治区森林公安局2021年三门江派出所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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