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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成文日期:2022年05月23日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关于命名全区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的决定
发文字号:桂公发[2022]8号发布日期:2022年06月01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关于命名全区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的决定

2022-06-01 15:15     来源:法制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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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关于命名

全区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的决定

按照公安部《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公传发2021308号)和我区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方案的有关要求,经各市公安局推荐,并征求申报单位所在地党委、政府、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我厅相关单位意见,决定命名以下单位为全区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一、全区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县级单位(3个)

桂林市公安局雁山分局

来宾市公安局来华分局

天等县公安局

二、全区公安机关执法示范所队级单位(20个)

南宁市公安局福建园派出所

南宁市公安局华强派出所

柳州市公安局柳东派出所

永福县公安局苏桥派出所

梧州市公安局龙城派出所

蒙山县看守所

北海市公安局南康派出所

合浦县公安局常乐派出所

上思县公安局禁毒大队

钦州市公安局果子山派出所

贵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

贵港市公安局江南派出所

平南县公安局燕湖派出所

玉林市公安局东成派出所

靖西市公安局边境管理大队

贺州市公安局河南派出所

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地苏派出所

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

合山市公安局法制大队

大新县公安局桃城派出所

希望被命名的执法示范单位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更好地发挥执法示范单位的引领带动作用。全区公安机关要以执法示范单位为榜样,认真学习借鉴他们的好经验好做法,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公安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20225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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