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简体版|繁体版| 智能问答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部门文件 > 桂公(办)
发文单位:成文日期:2022年07月21日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公安政务服务全区通办事项办理流程规范表的通知
发文字号:桂公(办)〔2022〕54号发布日期:2022年07月22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公安政务服务全区通办事项办理流程规范表的通知

2022-07-22 10:00     来源:自治区公安厅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各市公安局:

    为加快推进2022年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区通办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和全区通办事项办理流程规范编制工作的通知》(桂政务办发〔2022〕5 号)要求,自治区公安厅组织编制了《2022年公安政务服务全区通办事项办理流程规范表》(2022年公安无跨省通办事项,只需编制全区通办事项办理流程规范表),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在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报自治区公安厅行政审批办公室(设在厅法制总队)。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办公室   

                                                   2022年7月21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