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上午,来宾市公安局召开第2次“神剑3号”专项行动新闻通报会,向媒体记者公布近期侦破的系列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骗取贷款电信诈骗案件和盗窃机动车案件。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莫少能出席会议。
今年以来,来宾市各级公安机关在自治区公安厅和市委、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全面开展“神剑3号”专项行动,立足打击主业,以侦办大要案件特别是扫黑除恶为龙头,以开展专项打击为抓手,始终保持对突出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有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特别是在打击跨区域职业侵财犯罪和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年1-7月份,全市共破盗、抢、骗等侵财案件63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01人,打掉团伙23个。其中,在打击跨区域职业犯罪方面,我市共打掉跨区域侵财犯罪团伙6个,破案10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人;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方面,共破案48起,查处违法犯罪人员24人,打掉团伙4个,捣毁窝点4个,查扣涉案物品一批;在反电信诈骗工作方便,根据研判和上级指令对疑是正在受骗群众进行电话劝阻300多人次,挽回损失200多万元,止付和冻结被骗的涉案资金一批;今年以来,来宾市区发“两抢”案件30起破29起,破案率96.67%,城区“两抢”零发案195天,比2017年增加31天。
会议上,莫少能同志介绍了来宾公安机关“神剑3号”专项行动的战果;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政委梁锡联向媒体记者通报了系列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骗取贷款电信诈骗案件和盗窃机动车案件侦破情况。
打掉冒用身份证骗贷犯罪团伙
2016年11月13日,市民韦某腾到来宾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报案称:他到银行办理贷款时,发现自己被列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黑名单,怀疑身份信息被人盗用骗取贷款。
在办理此案的同时,城北派出所将案情逐层上报到,案件推送到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后,支队立即联系来宾市人民银行了解情况。
据银行工作人员反映,近期也有多名群众到银行反映被冒用身份信息贷款后没有还贷,造成个人征信受损,放贷的多为捷信、马上、佰仟3家消费金融公司。为进一步查清事实真相,支队办案民警深入到上述3家公司了解情况。
从3家公司提供的坏账信息进行研判发现,有23笔贷款经办人相片与申办身份证相片明显不符,可以确定为盗用他人身份证骗取贷款。
通过对作案手段进行串并和进一步深入调查,初步确定系同一犯罪团伙所为,并锁定了犯罪团伙的主犯为莫某。
2016年11月13日,专案组将涉嫌盗用他人身份证骗取贷款的黎某箱抓获。在审讯过程中,黎某箱交代,是莫某拿别人的身份证给她,让她冒充身份证上的人去手机店办理消费贷款,每成功办理一笔款就给500元左右的好处费。
2017年5月份,莫某及其女朋友鄢某香在来宾市某小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落网后,莫某只称拿别人的身份证来给黎某箱去办理消费贷,并没有进一步交代更多的问题。
随着案件侦查的进一步深入,办案民警陆续抓获12名涉案人员。据已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都是被莫某指派去手机店或者电动车行办理消费带的“马仔”。
面对众多“马仔”的指证,莫某最终承认,他从别处拿到别人丢失或者被偷的身份证后,就指派“马仔”到手机店或者电动车行去办理消费贷。
莫某供述,为顺利办到贷款,他勾结了上述3家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员陈某荃、罗某、石某梅。每次叫“马仔”去办理消费贷之前,他都提前打电话给贷款公司的业务员,让业务员先行到手机店或者电动车行等候。由于手机店或者电动车行之前跟上述贷款公司都签有协议,所以对业务员很熟悉。“马仔”到店里后,在店主的配合下,业务员让“马仔”冒充身份证上的人签相关贷款协议和拍摄照片上传信息到贷款公司,贷款公司很快就审核通过,并向手机店或电动车行发放贷款。
莫某还交代,原本到手机店或者电动车行办理消费贷,本来都是要让消费者先交付一笔首付款的,但手机店或者电动车行都懂得他们并不是真正购物,而是在骗取贷款,所以也不用交首付款。贷款公司每发放一笔4000元左右的贷款,业务员抽取10-15%的好处费,店主得好处费100元至200元,剩余款项交给莫某派来的“马仔”,“马仔”拿钱回来上交后,“马仔”获好处费500元,剩余的钱全部归莫某所有。
根据莫某提供的情况,专案组又先后将陈某荃、罗某、石某梅抓获。2018年7月23日,专案组又在维林大道某手机店将店主刘某栋抓获。
目前,该团伙系列案已落网17人,警方已查实83起案件,涉嫌的罪名包括盗用居民身份证、妨害信用卡管理、诈骗等罪。其中,骗取贷款30余起,涉案金额12万元。
截至目前,莫某和“马仔”鄢某香、李某日、覃某,以及贷款公司业务员陈某荃已被移送起诉;“马仔”莫某杰、覃某媛、潘某得被依法执行逮捕;贷款业务员罗某、石某梅和手机店主刘某栋被取保候审。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通报会结束后,刑侦支队办案民警还向事主返还了3辆被盗汽车。应邀参加新闻发布会的媒体记者分别采访了办案民警、受害人,并深入市看守所采访了涉案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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