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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警察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化管理专职辅导员公告

2020-07-10 09:53     来源:自治区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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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警务化管理工作实际,现面向公安院校公开招聘警务化管理专职辅导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警察学院是广西唯一一所公安高等本科院校,是自治区公安厅直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学校位于绿城南宁,有长湖、仙葫、五合3个校区和北海训练基地,占地面积1869亩,环境优美。学校现有教职工700多人,师资力量雄厚。学校设有14个本科专业,学科门类齐全。多年来学校始终坚持“政治建校、政治育警”方针,秉承“德才育人,忠勇铸魂”校训,为社会培养大量人才,是八桂警官的摇篮和法律人才的培养基地。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警务化管理专职辅导员26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广西警察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化管理专职辅导员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广西警察学院公安专业生源地为广西的2020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定向招录培养或在职委培研究生除外,以下简称“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

4.已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2020年度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报名之日前);

6.具有良好的品行;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好;

8.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9.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10.具有人民警察招录的其他资格条件;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应在2020710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应聘

1.没有达到毕业条件,不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

2.不符合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

3.在读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非2020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

4.已被公安部机关及其直属行政单位、铁路、交通、民航公安机关和海关缉私机关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毕业生;

5.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需回避的;

6.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

1.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政务网站(http://gat.gxzf.gov.cn/

2.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

3.广西警察学院网站(http://www.gagx.com.cn/

(二)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结果、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考试通知、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警察学院网站http://www.gagx.com.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有意应聘者填写《广西警察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化管理专职辅导员报名登记表》。应聘者于2020723日前将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及应聘材料(身份证复印件、荣誉证书复印件等)一并提交至广西警察学院教学综合楼十四楼1417办公室(地址:广西南宁市仙葫开发区军堂路6号)。所有复印件材料需在现场报名时提供原件备查。应聘材料提交后概不退还。

报名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资格审查、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依据应聘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三)笔试

应聘者统一参加2020年度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广西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30%+专业科目成绩×30%。

(四)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

笔试合格的应聘者须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直接采用2020年度广西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政审的结果。本环节各项工作由自治区公安厅具体实施。

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笔试成绩为准。但是应聘者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才能进入下一招考环节。体能测评工作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和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考察政审工作按照公务员和人民警察录用考察、政审有关规定等文件组织实施。

(五)公示

在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政审均合格的应聘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报自治区公安厅审核后,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政务网站、广西警察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考职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成绩排名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有取消招聘计划的职位,将在公示中注明。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入编和聘用的相关手续。被正式聘用人员纳入广西警察学院事业编制管理,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审批,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5612492广西警察学院纪委办(监察处))

七、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钱老师,07715613350

附件:1.广西警察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化管理专职辅导员岗位信息表.docx

      2.广西警察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化管理专职辅导员报名登记表.docx


                                           广西警察学院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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