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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公安厅2012年度绩效考评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2013-12-18 08:38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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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自治区对公安厅的绩效考评结束后,自治区绩效办根据考评情况和公众评议情况,向公安厅反馈了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公安厅高度重视,组织相关责任单位研究整改措施,针对存在问题制定了专门整改方案,以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服务社会的能力,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安全为工作目标,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着力解决队伍建设和公安业务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各项工作有了较大进步。主要情况如下:

一、2012年度绩效考评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依然偏低。

(二)服务群众工作水平还不能满足群众要求。

(三)组织工作满意度偏低。

(四)公安厅机关纪律作风形象还存在一些问题。

(五)完成自治区考评重点指标业务工作社会效果还不够好。

二、整改情况和整改成效

(一)队伍建设方面

1、加强廉政学习和宣传教育工作。

1)深入学习条令规定,提高宗旨意识。各级公安机关党委通过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习近平同志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的通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公安厅党委还提出了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新闻报道、厉行节约、改进机关作风、改进群众工作、改进警卫工作和加强监督检查的10项规定32条实施意见。厅机关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点查找和整治 “四风”及 “六病”, 进一步增强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廉洁自律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

2)举行廉政教育党课,促进廉洁自律。3月份,公安厅举办了2期厅机关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厅领导分别给学员上了党风廉政教育课。年内,公安厅纪委和机关党委先后举办了4堂党风廉政教育党课,邀请自治区纪委领导和厅领导为厅机关党员民警作专题讲座。

3)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年内,全区公安机关共拍摄警示教育片11部,利用摄制的警示专题片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421场次、受教育民警达209738人次。

4)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廉荣贪耻氛围。一是选设教育基地。年内,全区公安机关建有廉政教育基地86处,共组织民警到廉政教育基地接受廉政教育32579人次。二是活动形式多样。厅纪委在办公楼走廊精心打造了廉政文化长廊,制作了2期广西公安廉政电子杂志。三是继续举办优秀作品评选活动。全区公安机关共组织开展廉政文化教育活动163次,建立纪检监察信息网106个、廉政文化墙,2078幅,摄制警示教育专题片11部。

2、加强作风建设,集中开展各项检查工作。

1)从严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年内,全区各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或纪委书记给民警上廉政党课78次;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职责范围进行提醒谈话、诫勉谈话677次;“一把手”述职述廉1277人次,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2407人次、任前谈话4056人次、诫勉谈话223人次;各级领导班子成员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253人次。厅机关建立了1189名科级以上干部廉政档案。

2)开展纪律作风大检查大整顿活动。厅党委在《2013年全区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和全区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对全区公安机关开展纪律作风大检查活动作了专门部署,要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扎实推进。截止1031日,全区14个市74个县局46个分局和35个厅直属单位已按公安部要求全警逐级签订贯彻执行公安部“三项纪律”保证书,教育覆盖率达100%。目前,全区公安机关未发现有收受现金(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购物卡),公款吃喝、高消费娱乐活动,党员民警参与赌博,公款旅游,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违禁违纪案件。

3、坚持从严治警,坚决查处违纪案件。

截至目前,今年全区公安机关共立案查处违法违纪民警6489人,比去年同期的4366人分别提高48.8%34.8%,给予刑事处罚4人、逮捕15人、刑事拘留11人、党纪政纪处分60人、免职3人、辞退3人、追究领导责任8人。其中,查处违反“五条禁令”案件3起,处理违令民警3人,比去年同期的99人下降66.7%,追究领导责任7人。

4、加强对全区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单位开展现场督察。

公安厅认真部署全区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开展“窗口单位”、110接处警、取保候审专项督察行动、打假专项行动等现场督察工作,切实解决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营造公平正义、执法为民的法制环境。5月至11月,全区公安机关各级警务督察部门共出动督察民警 2240人次;现场督察“窗口单位”3080多个次、实地测试110接处警1680多次,发现问题462处,当场纠正386件。

5、狠抓队伍教育训练工作,着力提高队伍素质和能力。

1)围绕提升教育训练工作质量进行调研。根据《2013年全区公安政治工作要点》及厅领导的指示,于5月下旬至6月组织开展县公安机关教育训练工作专题调研活动。政治部领导带队到南宁、柳州、桂林、梧州、贵港、玉林、百色、贺州等市开展调研工作。

2)组织开展全区公安机关聘任教官“送教上门”活动。1017日至27日,组织区厅聘任教官到全区公安机关开展“送教上门”活动。区厅为14个市公安局、43个分、县局送去15个专题的教学训练内容,参加警务实战技能现场教学训练的民警达2500余人次,参加公安中心工作、公安业务以及心理健康知识讲座的民警近2万人次(含通过视频系统收听收看人数)。

3)组织开展全区县级公安机关民警训练基地建设与训练工作检查评估活动。为切实落实公安部对县级公安机关民警训练基地建设与训练工作的要求,由公安厅组织7个检查评估小组,于1118日至30日赴全区116个县级公安机关民警训练基地进行检查评估。

6、推陈出新,组织人事工作更好服务公安工作大局和队伍建设。

紧紧围绕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公安队伍建设,从制度建设入手,积极采取多种措施选人用人,大力营造让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舞台,多干事的人受激励,干成事的人得重用的浓厚氛围,有效地激发了公安队伍活力和干事创业的热情。一是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激活全区公安队伍活力。二是重视专业技术人才的选拔使用,树立尊重人才、重视人才的用人导向。今年8月,把6名熟悉业务,甘于奉献,长期从事公安专业技术工作并取得突出业绩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提任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这一系列重视人才、重用人才的举措,有效增强了公安专业技术人才的自豪感和责任感,激励专业技术民警讲学习、钻业务、提素质,安心在本职岗位干事创业;三是创新选人用人思路,注重选拔任用先进人物,传递正能量。5月,从基层公安机关选调4名获得全国优秀民警、英模民警荣誉称号的民警到公安厅机关工作,担任上一级领导职务。四是加强基层公安机关与厅机关干部交流,深化公安干部队伍培养建设。今年下半年,先后推荐厅机关干部到钦州市公安局任职。同时,着手从基层公安机关领导队伍中选拔优秀干部到厅机关任职。

7、加大组织人事工作宣传力度。一是印制发放公安机关组织人事工作常用法规选编材料,提高机关干部群众对组织人事政策的知晓率;二是利用公安网络“广西政工网”平台及“政治部主任热线”互动渠道,及时发布干部选拔及任用的相关信息,在线解答干部群众对组织人事工作政策的问题和疑问,听取干部群众对组织人事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效拓宽组织人事工作宣传面,增强机关干部及广大民警对组织人事工作的参与度。2013年以来,除涉密文件外,我厅做到了干部选拔任用信息实时发布公告。

8、大力开展组织人事工作培训。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全区公安队伍纪律作风大整顿活动,121012日,政治部组织厅机关各业务部门政工领导干部、各处室负责政治工作的领导以及厅属基层执法单位的政工干部开展政工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

9、加大公安宣传工作力度。持续推出系列重大主题宣传,充分发挥了凝聚力量、塑造形象、推动发展的作用;成功推出了一批公安新闻报道精品,全面展示了各级公安机关、各警种的工作成果、亮点和经验。组织8家中央和自治区级主流媒体记者赴南宁、崇左、梧州、河池、玉林、桂林、北海等市基层单位集中采访报道各地基层公安工作亮点和工作成效,进一步展示公安基层民警扎根基层、帮助村民开展社会治安防控、走致富路、美化乡村的成效与感人事迹,展示民警锐意创新、破解“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民生工程难题的风采。

(二)业务工作方面

1、加强治安管理。

1)强化街面巡逻防控,坚决遏制各类街头违法犯罪活动,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目前,全区共建有警务站303个,投入街面警力8000余人,占全区警力约15%,见警率提高约5倍,基本建成覆盖全区城区和县城的警务站网络。采取视频巡逻与人力巡逻、公开巡逻与便衣巡逻、流动巡逻与定点守护相结合的有效办法,最大限度地把专业巡逻力量摆上街面,进一步加大警力覆盖面,强化对繁华街区、集贸市场、公交车站等人员聚集重点区域的巡逻防控。在城镇地区动员组织派出所民警和辅警、保安员、治安积极分子等社会巡防力量,加强对背街小巷、居民社区的守望看护,消除社会治安死角和盲点,提高群众的警惕性,最大限度地挤压违法犯罪的空间,形成对街面犯罪的高压威慑态势,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区打击现行违法案件2万余起,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今年前三季度,全区刑事案件同比下降15%,治安案件同比下降11.2%;第二季度全区公众安全感满意度82.09%,同比提高1.31个百分点,警民关系更加和谐。

目前,全区城区警务站普遍采取步巡、摩托车、汽车巡逻相结合方式,组织绵密巡防网络,压缩违法犯罪空间,警务站出警时间普遍缩短到5-15分钟以内,有效增强快速反应和快速打击能力。截止10月底,全区警务工作站共先期处置刑事案件6821起、治安案件16352起、现场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000多人,充分发挥了社会面巡逻防控主力军作用。同时,积极为群众化解"小纠纷",解决"小困难",为群众排忧解难。据不完全统计,全区警务站共救助服务群众66580次,调解矛盾纠纷5000多次,帮助找到走失人员100余人次,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赞扬。

2)全力遏制突出治安问题,压缩违法犯罪空间。各地主动进攻严打严治治安突出问题,全区出现了案件下降、安全感满意度上升的良好势头。19月,全区刑事案件同比下降15%,治安案件同比下降11.2%,在相关治安重点领域也取得了显著战果。

3)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改,消除隐患。截至目前,全区14357个行政村配备村警14853名,其中驻村民警6897名,挂点民警7956名,农村警力增加了1.7倍,实现了“村村有警,月月见警”。“村警”们共走访群众群众30余万户,调解矛盾纠纷一批,公安信访总量同比下降9.9%。与有关部门紧密协作,有效打散和妥善制止化解了多起各类大规模聚会活动、规模性进邕进京上访活动。国庆期间,仅全区治安系统就组织800余个工作组进社区、进村庄、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2、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破获一批大案要案。

2013年,全区公安刑侦部门以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全国、全区公安厅局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严厉打击刑事犯罪,  维护全区社会治安稳定。20131-10月,全区共立刑事案件同比下降15.0 %,抓获犯罪嫌疑人同比下降24.6%,抓获团伙犯罪嫌疑人数同比下降25.8%。逮捕犯罪嫌疑人同比下降9.1 %。今年以来,根据公安部、公安厅的统一部署,全区公安机关认真组织、深入推进 “打盗抢保民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严密防控盗抢犯罪,成效显著。1-10月,全区盗抢案件立案全面下降,其中立盗窃案同比下降13.3%;同比下降33.8%;同比下降20.4%

3、加强交通管理。

1)治理车辆乱停乱放工作。公安厅一直高度重视车辆停放秩序整治工作,制定下发了《全区停车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意见》,对各地开展治理车辆乱停放工作进行指导,并将停车秩序整治情况纳入对各地市的绩效考评工作中。截止第三季度,全区今年以来共查处违法停车748191起,通过开展停车秩序综合整治,使城乡道路占道施划停车泊位行为得到有效规范,机动车违法占道停车行为得到明显遏制,道路通行条件和效率得到明显改善,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进一步提高。

2)治理道路拥堵。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联合住建部门在一些城市主干道交叉口和拥堵严重的节点,通过挖掘潜力,盘活资源,合理设置机动车右转车道、立交桥、人行天桥、非机动车专用道和交通信号控制,改善路口通行能力。南宁、柳州、河池等市利用道路条件,应用单向和变向交通、交通信号协调控制等措施,改善微循环系统,并对一些商业区、住宅集中区以及重大交通节点、堵点,开展区域性综合优化。

3)严格落实公安部出台的便民措施,提高人民群众对车管工作的满意度。全区各市、县车管部门均设有“流动车管所”,定期到乡镇、村屯上门服务。全区各市车管部门都已开展了为企业上门服务的活动。全区14个市带牌销售的汽车4S店均不少于3家。目前已经实现所有县级车辆管理所均可办理国产小型汽车登记业务,有条件县级车管所办理除进口机动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登记业务。全区已经实现50%以上的摩托车带牌销售登记业务。

4)加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调处力度。目前,全区111个县(市、区)全部建成“五位协同、三调联动、一站式服务”道路交通事故调处中心。

4、加强出入境管理工作。

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及局党委的支持,大力改善接待办证场地。增设受理窗口及受理点30余个。为有特殊需要的申请人开辟“急事急办绿色通道”,确保急事急办事项得到及时妥善处理,为紧急办理证件群众开通快捷便利通道。推行便民利民措施:一是广西户籍人员可在自治区内就近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二是实行“不限号”延时服务工作制度。三是部分业务实行全年无休息日工作制度。四是设立非工作时间绿色通道服务。五是增设出入境办证点。六是设立24小时自助受理窗口。七是提供互联网网上申请和预约办证服务。八是提供出入境证件办理进度查询服务。九是免费向申请人提供出入境证件办结手机短信通知服务。十是对同一家庭,同时办理出入境证件的申请,同步受理,同步审批,同步办结证件,方便自愿选择邮政速递业务的申请人,实现同一家庭,同一类型证件3本以内(含三本),按一件EMS邮件收费、寄递。

5、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1)大力推进执法公开。58日,区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及厅属各业务部门,以做好迎接公安部到我区公安机关对执法规范化建设进行阶段性检查验收为契机,对照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要求,对执法公开情况进行自查整改,重点做好向特定对象公开依法办案和执法为民的执法信息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涉及公民权利义务的公安机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公信力。一是全力做好自查自纠和申报迎检工作,进一步深化和创新执法规范化建设。印发《关于报送执法规范化建设自查迎检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执法规范化建设迎检自查工作情况表》、《公安厅职能部门执法规范化建设迎检自查工作任务分解表》,对各市、县公安机关和厅属各职能部门开展执法场所规范化改造等618项执法规范化建设项目组织进行自查自纠。二是组织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阶段成效检查指导。共检查全区49个县级公安机关,196个派出所、出入境管理窗口单位和刑事办案单位,抽查各类警情146件、刑事治安行政案件1400多件,核查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资料、办案区视频监控资料和现场执法仪音像资料等2000多件,评定37个县级公安机关达到优秀,9个达到良好,3个为达标,总体情况良好,基本达到了公安部关于执法规范化建设阶段目标和成效标准的要求。 三是强化和规范执法装备保障,确保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的顺利实施。制定下发《全区公安机关“十二五”执法办案场所基本装备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工作保障、工作措施、工作进度和工作要求,确保100%落实经费装备保障,确保在2013930日前,完成新建83个、继建614个执法办案场所的建设任务;要求在2014930日前,完成新建126个、继建514个执法办案场所的建设任务。四是深化执法信息化建设应用。完成了广西警综行政法律文书和刑事法律文书更新工作;完成了编写广西警综平台执法办案系统的执法巡查案件质量管控指标;完成了核对广西警综平台执法办案中2012版刑事行政法律文书模板;会同科信处组织研发和修改完善了警综平台执法档案系统建设。同时,强化和视频监控、同步录音录像、执法记录仪等信息化执法装备的管理使用。五是狠抓不作为、乱作为等执法突出问题整改,确保规范化建设取得良好成效。目前,目前全区已清理出检察院、法院办理的久押不决的在押人员163人,相关工作正在推进当中。六是积极培育公安法治文化,大力推进执法主体能力建设。以深入基层开展专题讲座、案例点评指导等方式,深入检查指导推进基层公安机关领导学法制度,引导和激励各级公安机关领导主动、自觉和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律手段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同时,认真做好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相关工作,鼓励和支持民警参加基本级、中级和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和国家司法考试,着力培养一批专业的公安法律人才,在全区公安机关营造了崇尚法治精神、坚定法律信仰、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七是强化“三个服务”,提升法制服务指导水平,保障规范执法。八是完善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确保权力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促进办案质量不断提高。因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成效突出,我厅在全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座谈会作了典型经验发言,受到自治区领导和与会的其他自治区区直部门和各市代表的广泛好评。

6、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务服务力度。

1)加强政务服务窗口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公安厅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窗口单位以公开栏、公开墙、办事指南等形式,向社会主动公开窗口首席代表和AB岗工作人员信息、办理审批事项名称、内容、依据、条件、流程、时限等信息,使权力运行更加公开透明。我厅在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公安厅窗口设立了依申请公开接待服务点,制定并公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向社会公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时间和地点、受理方式、答复、收费标准、监督和保障、联系方式等信息,认真做好服务窗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今年我厅通过邮件、信函受理公民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经审查同意公开1 件。截至目前我厅未出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申诉案。

2)加大对相关政策文件等信息公开力度。公安厅通过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规范、及时、准确和完整发布政府信息。截至目前共公开本部门机构概况、人事信息、工作动态、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345条政府信息。目前,公安厅重要政务信息以及规范性文件、重大工作部署等,基本上做到了第一时间在网站公开。

3)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载体的建设力度。今年我厅进一步加大对政府门户网站和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升级建设,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多途径多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实现政府信息及时有效公开。通过不断增强广西公安在线门户网站作用,丰富网站内容,加快数据更新,改进栏目设置,优化搜索功能,提高网站服务能力。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对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进行了升级更新,并严格上网信息审查,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全面、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此外,我厅还努力扩大公开渠道,拓宽信息平台,切实发挥新闻发布会等公开渠道的优势,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及时向档案馆、图书馆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方便群众查阅。

4)提高网络问政能力和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安厅互联网门户网站的建设,一方面进一步强化网站发布功能,及时更新全区公安政务活动信息,回应公众关注的重要舆情和社会热点问题。同时,进一步强化网站互动功能,完善网上问政平台,通过厅长信箱、咨询投诉、网上调查等栏目,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征集公众意见建议。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安政务微博运行管理,严格公安部《公安政务微博操作手册》的要求,建立专门的公安政务微博管理团队,通过公安政务微博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探索建立公安微信运行管理办法,计划2014年全区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全部开通公安微信,通过微信发布信息,拓宽与公众交流的渠道。

7、加强消防管理工作。

1)推行“十项承诺”。公安厅制定出台了行政审批“提速从快”、项目审验“直达从需”、窗口服务“高效从优”、火灾认定“简易从略”、消防教育“开放从时”、检查复查“预约从简”、违法行为“处罚从轻”、政务信息“服务从便”、救援救助“应急从速”、执法廉政“查究从严”等十项广西公安消防部队服务经济建设的承诺。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这“十项承诺”。

2)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实施办法(暂行)》。从20137月起,各地全面实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制度。通过市场经济管理手段,对单位和个人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和制约,强化社会单位和从业人员遵守消防法规,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减少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3)推进消防行政审批改革。一是与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沟通,启动《广西实施消防法办法》的修订工作,将审批改革内容纳入地方性法规,从法律层面支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二是联合住建厅研究相关政策、标准,引入审图、检测等中介审查机制,成立消防技术专家委员会,研究解决施工图审查机构、设计单位对消防技术标准理解存在分歧的问题。三是开展试点,从201310月起在南宁市试行消防行政许可项目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消防机构批准,努力实现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分离,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质量和办事效率,提升审批效能,方便广大群众,同时规范、制约审批权力,降低廉政风险。

4)清理审批事项,优化办事流程。一是行政审批全部下放,总队将所有6项消防行政审批项目下放各市,其中行政许可3项,非行政许可3项。二是督察落实,今年以来总队每季度均组织督察组对全区14个市开展消防行政审批督察,对各地消防行政审批窗口进行专项暗访,对各地清理情况政审批项目、下放消防审批权限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按要求下放审批权、超期审批以及违规将消防检查作为工商年审前置条件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确保政令畅通。三是优化办事流程,根据公安部新颁布的规章修订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办事条件和申请材料要求,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并开通网上“消防办事直通车”,对办事流程和结果予以公布,做到行政审批运转规范、制约有效、权责分明。四是加强业务指导,对缺乏专业技术人员、重大复杂项目较多的地市,指派业务骨干进行重点帮扶,全程指导,举办业务培训班,开展消防监督执法大比武竞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提高审批效率。

8、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1)互联网信息安全监管稳步推进。一是共清理违法有害信息73267条,关闭违法网站1家,关闭网站栏目131个,对违法违规服务单位责令限期整改3家,停机整顿2家。同时对其中违法有害信息最严重的运营商和网站进行挂牌整治,共对南宁电信公司、广西新闻网、南宁时空网等1家运营商、6家重点网站分别以公安部和公安厅名义进行了挂牌整治,极大的规范了网站信息传播秩序,强化了网站安全管理要求。二是全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系统定级备案的信息系统总数达1463个,较2011年新增438个,增长率达到42.7%,其中四级系统有3个,较上年增加1个;三级系统有229个,较上年增长43个,增长率达到23.1%;二级系统有978个,较上年增长255个,增长率达到35.3%。三是对全区所有的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包括区直、中直驻桂共200多个单位),统一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专项监督检查。共出动警力1965人次,对350个单位的694个信息系统(含二级)开展等级保护专项监督检查,对存在不符合等保安全管理要求和未开展系统测评工作的单位发出整改通知共21份。深化定级备案和等级测评工作,掌握第三级以上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状况。以行业单位为突破口,推动了卫生、银行、电力等行业的信息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和测评工作。今年,全区共有19个单位203级、52级系统开展了等级测评。

2)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成效显著。据统计,今年以来我区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共办理违法犯罪案件230起,共破获违法犯罪案件156起,其中破获刑事案件134起,破获治安违法案件22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617人,其中犯罪嫌疑人573人,违法嫌疑人44人;协助其他警种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3823名。此外,还积极配合经侦部门开展“打假”专项行动,共发现本地网上发布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信息1000多条,协助破获打假案件3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7名,涉案金额近4.6亿元,沉重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9、加强110接处警工作。

1)截止12月份,全区14个市都开展了2次针对110接处警工作的宣传活动,据上半年群众满意度的调查数据显示,满意度(93.7%)比2012年下半年(91.61%)增长了2.09%

2)今年公安厅对各市进行了4110接处警实地测试(每季度1次)。从测试情况看,没有发现110报警服务台有拨打报警电话不通的情况,在针对报警群众进行的电话回访中也没有收集到群众对这方面的投诉。

3)进一步规范110接处警工作,制作了首部《广西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示范片》,并制作成光碟下发全区各市、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要求组织培训到每一个参与接处警工作的民警和工作人员。2013年先后下发了《全区公安机关加强110接处警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桂公办〔201370号)和《关于统一使用110处警现场情况登记表和110接处警回执单的通知》(桂公通〔2013215号)。下发了《关于报送指挥中心基本情况及工作意见建议的通知》,收集全区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指挥中心基本情况,包括机构、人员、领导班子情况,日常勤务模式等内容和典型经验做法、目前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形成材料,并做成课件,于今年10月在防城港市警校对各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的领导和业务骨干进行了有关110接处警工作的业务培训。

(三)后勤保障方面。

1、督促各地进一步落实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目前公安厅已对梧州市、北海市、钦州市、玉林市、贺州市、崇左市公安局就“上进下退”开展现场核查,并及时进行了督查记录。

2、切实改善、加强基层的硬件建设。为争取全区公安机关公务用车编制,2013年以来,根据厅、部领导的指示,我厅派员多次与自治区公车治理办公室协调,设法解决公安机关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不足问题。20138月,经自治区公车办同意,公安厅利用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净结余购置了20辆移动警务工作站发至全区各市,总价值580万元。

2013年自治区发改委下达全区公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62个,下达投资3.94亿元,其中中央投资2.67亿元。争取自治区财政配套20112013年中央投资建设项目资金共计1.83亿元,资金已全部下达到项目建设单位。

3、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通过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在全国公安基本建设信息系统中填报情况,及时对填报情况进行通报。201310月,就系统填报中多次出现的问题,举办了一期广西公安基本建设信息系统电视电话培训班,对全区各级公安机关系统管理员进行业务培训。今年以来,就全区“五个一”工程、“1310”示范工程建设、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实地走访了南宁、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玉林、百色、贺州、崇左市,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指出,提出整改意见。

4、加强采购部门内部流程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度,加强首问责任制与项目人责任制,对材料不齐、材料不合格的采购材料由采购办首问责任人与项目负责人负责清退、要求补齐材料,并做好材料送达记录。

5、做好沟通协调工作。与自治区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分级采购工作的通知》(桂财行[2013]59号),就业务装备管理提出明确要求。我厅还下发(《关于下达2013年补助我区公安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桂公通[2013]7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编报和管理的通知》(桂公通[2013]254号)、《关于下达2012年中央预算投补助公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省级配套投资计划的通知》(桂公通[2013]313号),及时将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下达情况通知各市,并就各市反馈情况及时协调财政、发改部门。

经过全区各级公安机关的共同努力,我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得到提升,上半年人民群众安全感达到80.06%,对公安机关满意度达到80.8%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2013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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