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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警察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学 人员(人民警察)拟聘用人员(第三批) 公示

2022-04-12 22:50     来源:广西警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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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广西警察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学人员(人民警察)公告》等文件精神,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能测评、考察政审、体检等程序,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拟确定杨柳青等2名同志为第三批聘用人选,现将人员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2年4月12日至4月20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2年4月20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广西警察学院政治部人事科(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群众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邮寄地址:南宁市仙葫开发区军堂路6号广西警察学院,邮政编码:530028,联系电话:0771—5613350(政治部),0771—5612492(监察处)。

  

附件:广西警察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单(第三批)

  

  

    广西警察学院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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