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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 灵山警方破获特大传销案 涉案金额1500多万元

2017-09-25 08:25     来源:灵山县公安局 编辑:何建林 审核:刘森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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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3800 元至69800元不等的“入门费”,发展下线获返利,在12年的时间里,就能赚到1000多万元……这么好的事您碰上了会信吗?说到这很多人已经明白这是一个传销骗局,但现实中仍有不少人上当……912日,灵山警方成功破获一起涉案金额高达1500多万元的特大传销案,抓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嫌疑人1名。

    2013年,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在工作中获悉,有人在三海街道海峰路一出租屋内从事非法传销活动。获悉线索后,民警立即开展侦查工作,经过前期缜密侦查和调查取证,民警基本掌握了该传销组织的运作模式、组织架构、人员组成等情况,同时锁定了该传销体系顶层重要组织领导者李某(黑龙江籍)。2017912,在钦州市公安局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犯罪嫌疑人李某在黑龙江尚志市落网。经审讯,李某对其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犯罪事实供认在案。

据警方介绍,该传销组织通过电话、交友软件邀约等方式,打着“国家扶持行业”的旗号,对外宣称从事所谓的“纯资本运作”、“ 连锁经营”的项目,诱骗亲朋好友或各地群众前来灵山考察,随后,将他们拉拢加入传销组织。该传销组织规定加入其行业,必须交纳3800元至69800元不等的申购份额“入门费”,上线人员依照层级排位、级别和发展下线的数量等标准,瓜分下线缴纳的申购款获得非法收益。据李某向警方供述,他们内部管理严密、分工明确,按照“五级三晋制”将传销人员依次分为实习业务员、业务组长、业务主任、经理、高级业务员(老总)五个职级。“老总”负责管理自己旗下的团队,经理负责向“老总”汇报旗下人员的申购情况,传达老总通知、指示信息,组织下线人员开会,学习“行业”文件,对下线人员进行培训、计算和发放体系内各层级人员的提成,即所谓的工资。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深挖中。

警方提示:具备这两点就涉嫌传销!“交入门费”,让你缴纳一定资金或购买一定数量的产品,获得加入资格。“拉人头”,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所交纳的资金或者销售业绩为计算报酬的依据。广大群众在求职、投资时要选择合法渠道,增强风险意识,不要被“一夜暴富”迷了双眼,要学会识别传销、拒绝传销、抵制传销,谨防落入传销陷阱。如果发现涉嫌传销的组织或人员,或发现自己被骗误入传销,一定要保持理智,设法尽早脱离传销组织,并及时拨打12315110向工商、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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