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自治区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0年以来广西公安机关开展“昆仑”专项行动的情况。
今年以来,广西公安机关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具体举措,广西公安机关持续深入推进“昆仑2021”专项行动,各地公安机关充分发挥刑事打击职能,密切与行政部门协作配合,广辟线索来源、集中破案攻坚,全要素、全环节、全链条侦办了一批大要案件,摧毁了一批犯罪团伙、犯罪窝点,斩断了一批犯罪链条,取得了良好成效。1-7月,全区各级公安机关累计侦破食药环和假冒伪劣领域犯罪案件74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537人,破案数同比上升40.9%。其中,食药领域破案65起,环境领域破案373起,假冒伪劣领域破案306起,涉案总价值5亿元。2021年2月,公安厅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处荣获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颁发的“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全方位打击,努力服务保障民生安全。公安机关坚持“全链条打击,守好舌尖安全”,注重“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追流向”,紧紧围绕肉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酒水饮料、食用农产品、保健食品等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重点领域,突出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农药、兽药犯罪,以及利用电商平台、直播带货方式制售伪劣食品等多发性犯罪行为;紧紧围绕粮食安全,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犯罪活动;坚持“零容忍打击,护好碧水蓝天” 的理念,将打击矛头指向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以及涉及洋垃圾、进口固体废物、医疗废物等重点领域的犯罪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深入摸排犯罪线索,依法严厉打击,积极推动源头治理。对侦办非法采沙、非法采矿案中发现的“沙霸”、“矿霸”等黑恶势力,会同有关部门深挖彻查、坚决铲除;坚持“无盲区打击,保护知识产权”,依托“人力+科技”、“网上+网下”,广辟线索来源,依法严厉打击儿童用品、家用电器、汽车配件、建筑材料等事关群众生命健康和公共安全的重点领域侵权假冒犯罪,坚持老百姓痛恨什么、反对什么,就集中打击什么、铲除什么。
二是多部门协作,联合推动重点领域整治。自治区公安厅持续加强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商务厅等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部署全区公安机关将常态化打击与多部门联合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会同有关部门对群众反映强烈、涉案线索集中、食药环相关产业集中的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及时向行政监管部门反馈侦查办案中发现的监管漏洞,积极推动部门协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切实形成了联打联动、联防联控的工作新格局。
三是多举措并用,持续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自治区公安厅积极部署全区公安机关连续开展了食品安全普法宣传活动、“昆仑”专项行动涉案物品集中销毁活动、2021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通过“网络+媒体”、“线上+线下”的方式公布经典案例,以案释法、震慑犯罪,向全社会展示我区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情况,充分展现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打击食药环、假冒伪劣等领域犯罪的坚强决心和突出战果,起到了积极警示教育群众、强力震慑违法犯罪的良好效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开展第二批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打击群众深恶痛绝的违法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下一步,广西各级公安机关将继续深入推进“昆仑2021”专项行动。一是集中开展破案攻坚,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广泛关注、危害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特别是针对“老”“小”等特定群体的相关犯罪发起新的更强攻势。二是密切部门协作配合,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打击涉危险废物污染环境违法犯罪等专项工作,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三是全力投入疫情防控,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犯罪活动,严打严防涉疫苗犯罪,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四是深入开展实战“大练兵”,以练促战,着力打造“三个绝对”“四个铁一般”的公安食药侦铁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出新贡献。
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广西公安机关开展“昆仑2020”行动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
一、南宁市7·2非法经营猪肉案
2020年7月,南宁市公安机关成功打掉一个长期以“游击”形式逃避执法打击的非法屠宰生猪的犯罪团伙,全案抓获非法屠宰人员和销售摊贩等涉案人员34人,现场扣押私宰猪肉、待宰生猪共7.12吨,涉案金额4000多万元。经查,该团伙自2016年以来长期收购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的生猪私自屠宰、销售,并通过布置“暗哨”、频繁更换窝点位置等方式逃避执法部门打击整治。
二、北海市徐某某等人生产销售假酒案
2020年1月,北海市公安机关成功捣毁一制售假名酒窝点,现场查获多个大品牌的半成品和成品假冒白酒、红酒共计1299瓶,制假工具及原料一批,涉案金额500多万元。经查,犯罪嫌疑人徐某某从网上自学制作假酒的技术,通过购买名优白酒成套包材,以低端白酒灌装后重新包装的方式生产假冒名优白酒。
三、梧州市11·09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系列案
2020年11月,梧州市公安机关联合有关行政部门捣毁利用工业松香等有害有毒物质给家禽拔(脱)毛窝点6个,抓获25名涉案嫌疑人,缴获使用工业松香脱毛的家禽1000多只(约3000斤),扣押工业松香约9000多斤。经查,该团伙长期违反国家规定,使用工业松香为宰杀后的鸡、鸭、鹅等家禽脱毛后进行销售。
四、北海市黄某某等人特大非法开采海砂案
2020年5月,北海市公安机关侦破一起特大非法开采海砂案。经查,以黄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自2011年以来,在未取得采矿证的情况下,分工合作,使用抽砂船、接驳船在合浦县沙田码头港地、沙田海域海上航道内外疯狂进行盗采海砂作业,并将盗采得来的海砂对外销售,非法获利超过9.48亿元。
五、钦州市11·9跨省非法转移炼制化工废油污染环境案
2019年11月,钦州市公安机关破获一起跨省非法转移、处置、提炼危废污染环境案。经查,2019年3月,犯罪嫌疑人黎某某和黄某某为非法牟利,合谋做非法炼油厂生意,并从外地将油漆废渣等危废品拉到位于钦北区某地的非法炼油厂及灵山县某地的处置点堆放、处置。案发后,公安机关共查获堆放的固体废物416.688吨,经鉴定,其中有307.0695吨属于危险废物。该案中危险废物均露天堆放,并有部分危险废物倾倒、渗漏出地面,炼油厂的危险废品和炼油产生的废水污染当地的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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