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8月14日,自治区公安厅召开广西公安机关打击环境资源违法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自治区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总队长伍晓阳通报工作情况,自治区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政委农好祥发布相关典型案例。
据介绍,全区公安机关紧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犯罪突出问题,打防并举、综合施策,全链条打击、全领域覆盖,有效地遏制了该领域犯罪高发态势,为筑牢祖国南方生态安全屏障、护航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2023年以来,广西公安机关强化刚性执法,以“昆仑”专项行动为总牵引,与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等系列专项行动一体推进、雷霆开展,重拳打击环境资源领域突出犯罪,取得明显成效。其中,严打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共侦破污染环境犯罪案件2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2人,特别是去年实现铝灰固体废物进入广西污染环境刑事案件“零发生”;严打非法占用农用地和非法盗采砂石矿产资源犯罪,侦破刑事案件1200余起,成功破获一批公安部督办案件;严打破坏生物多样性相关犯罪,持续加大对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非法狩猎、盗伐滥伐林木、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犯罪的专项打击力度,成功侦破一批大要案件;严打涉水犯罪,重点加强长江流域、珠江流域广西段等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共计破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12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00余人。
近年来,广西公安机关持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形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合力。自治区公安厅出台《广西公安机关生态环境保护警务机制指导意见》,全面建立自治区、市、县、派出所四级生态警长机制,并与“河湖长+警长制”联动融合,实现全区生态警务地域全覆盖。在建立部门协作机制上,公安机关会同政法机关、行政管理部门联合建立了行刑衔接等一批工作机制,与政法机关建立了疑难复杂案件会商机制,通过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工作现场会等形式,着力凝聚协同治理能力,推动解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问题。在建立联动执法机制方面,公安机关与矿产资源管理部门开展矿产资源开发保护联合监管工作,与水利部门联合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在重点领域开展部门联合整治;在案件侦办中,及时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通报风险隐患问题,提出防范措施和建议,推动源头治理、综合治理。
全区各级公安机关通过全媒体多维度开展宣传,定期公布打击战果和典型案例,宣讲法律政策,深化打击震慑效果,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同时结合“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世界水日”“中国人民警察节”等重要节日,精心策划开展主题宣传;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组织民警深入河流沿线村屯、企事业单位走访宣传,沿岸建立河湖警长制公示牌1238块,印发宣传资料9.8万份,引导群众共同参与水资源保护和水环境治理。
下一步,广西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巩固成果,聚焦重点,以建立完善“专业+机制+大数据”的新型警务运行模式为抓手,持续加大环境资源领域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全面深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用“警察蓝”守护好广西的碧水青山,全力服务保障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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