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受理加入、恢复、退出中国国籍申请的机构,在国内为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局,直辖市公安局,具体部门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在国外为驻外使、领馆。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审批。经批准的,由公安部发给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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